近日,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集发布惠民新政,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,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是实行提取业务全市通办。对全市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,打通了提取通办的技术壁垒,凡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,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,可就近选择市中心业务大厅或13家县市区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不受缴存地域限制,群众提取更加方便。
二是精简部分贷款申请资料。通过与民政、住建、人民银行、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共享,申请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,不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、网签购房合同、个人征信报告、个人住房信息/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申请材料,贷款办理更为快捷。
三是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。开办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提取业务,缴存人购买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时,购房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;放宽购/建房提取申请年限,缴存人购买、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,申请时限由原来两年内放宽至五年内,住房消费更有保障。
四是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。放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范围,由原来的“支付本人及配偶、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费用”放宽至“支付本人及配偶、子女、夫妻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费用”;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,凡符合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规定的,自签订施工合同两年内,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、子女、夫妻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电梯更新改造费用,居住品质更可持续。
下一步,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“惠民公积金,服务暖民心”为抓手,积极回应广大缴存群众关切,继续探索出台更多更好的政策举措,让便民服务更有温度、惠民实事可感可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