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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信息公开

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发布时间:2020-02-28 10:43:58

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,提高政府为社会及公众服务的水平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,根据咸阳市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结合我中心实际,制订本指南。

一、主动公开的政府部门信息

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是应涉及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,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,反映我中心的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。

(一)公开内容。

1、部门职能类。

包括领导班子介绍、分工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部门职能等。

2、内设机构类。

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、联系电话、负责人等。

3、行业发展规划、计划类。

包括部门工作规划、部门业务工作计划、规划工作进展等。

4、部门行政管理、行政执法类。

包括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省政府法规、国务院部门规章、省政府规章、市政府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。

5、行政许可类。

包括项目名称、设定依据、收费依据、承办科室、承办期限、公开形式、受理电话等。

6、人事管理类。

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、录用、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。

7、财务管理类。     

包括收费事项名称、公开方式、工作程序、承办科室、执行情况、监督部门、监督电话等。

8、业务管理类。

包括业务事项名称、公开内容、公开形式等。

9、其他类。

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。

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。

(二)公开方式

我中心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: 

1. 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网址为:http://zfgjj.xianyang.gov.cn/zwgk/zfxxgkzn/

2.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“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;

3. 中心业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有关办公场所、公等;

4. 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。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,查询和获取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
信息公开查阅场所: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;

地址:咸阳市秦皇路8号房产交易大厦6层。

信息公开查阅时间:法定工作日 8:30-12:00,14:30-18:00;

联系电话:029-32890897。

(三)公开时限
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二、依申请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向我中心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。

(一)受理科室

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的申请,受理科室为我中心秘书科(地址:秦皇中路8号;市房地产交易大楼7楼;承办人:向将;联系电话:029—32890889;传真:029—32890889;电子邮箱:szfgjjglzxjy@xys.gov.cn;邮政编码:712000)。

秘书科负责将由我中心答复的申请,按职能转交、督促、催办有关科室及时答复。

秘书科应印制好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以方便申请人进行申请。

(二)受理申请时间

 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下午14:30-18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

(三)公开程序

1、申请公开的提出。

申请人向受理科室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应如实填写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。

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可以在咸阳市政府门户网站(www.xianyang.gov.cn)下载,也可以到我中心秘书科领取。
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2、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。

①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。

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的电子邮箱,由秘书科受理。

②通过信函、传真等提交申请。

申请人将填写的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通过信函、传真发送到我中心秘书科,并在信函、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③通过口头提交申请。

申请人通过电话、当面等口头提出申请,秘书科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。

3、申请公开的处理。

(1)审查。

①秘书科收到申请后,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。

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
(2)登记。
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,秘书科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,并出具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》。

(3)答复。

秘书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应该当场予以答复。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当经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秘书科答复时,应按下列情形以《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》向申请人告知。

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;

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
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④不属于我中心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;

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
三、监督方式

申请人认为受理科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我中心的监察室投诉,也可向市政府监察部门投诉,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。
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办公地址:秦皇中路8号市房地产交易大楼7楼。

电话:029—32890889


附件一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x